第六十六章 合作-《德意志雇佣兵之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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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们霍夫曼庄园是干啥的?”马林反问道。

    “卖煤……哦,我懂了,您上次雇船是为了运煤去煮盐啊!”莱特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“嗯,你知道就好。那么,你有没有兴趣代理我们特塞尔岛的海盐呢?听说,你在科隆就负责卖煤啊,要不加一个卖盐的业务?”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我得请示下我姐夫……”莱特谨慎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每夸特盐私下给你3芬尼的辛苦费!”

    “成交!”莱特马上站了起来。这厮最是贪婪,听到回扣,立马答应了。反正生意又不是他的,但回扣却是他的。

    身为维金斯商会老板的小舅子,他在商会的权利还是很大的。商会的大老板住在汉堡,主要业务也在汉堡,科隆这一带的生意,都是莱特说了算的。

    很快,马林和莱特签署了协议,维金斯商会以每夸特3先令6芬尼的批价格,从特塞尔岛大量进货海盐。这个价格,不能算高,因为德意志内6地区盐价比沿海要高不少,达到了五六先令每夸特,甚至更多(主要看那个地区距离产盐地的距离)。

    然后,两人又补签了一份私下的秘密协议,规定每夸特盐,莱特实际支付给马林3先令3芬尼。多出来的3芬尼,自然是进了莱特的腰包……

    至于供货量,马林目前还没确定。因为,这需要实际生产后才能知道具体产量。但是,不管是马林,还是莱特,都不担心销路。

    因为,维金斯商会在莱茵河商业圈人脉和渠道很广,能很容易地出货。而盐,在中世纪,也是一种非常紧俏的物资。因为,中世纪没有冰箱等冷藏手段。很多肉类,必须依靠盐来腌制,才能得以保存。另外,加上老百姓日常需求本身就很大。所以,盐还是不愁卖的。尤其是,比吕内堡矿盐质量更好的海盐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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